第四十三章 背井离乡_逃婚奇侠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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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 背井离乡

  当天夜里,浑身疼痛的王初一在客厅打起了地铺。

  本来一行人是准备吃完饭就上路的,可是在母亲大人的盛情挽留之下,莫大小姐也招架不住,只得答应在王家住上一宿。

  由于家里忽然多出了两个女人,王初一的卧房便被强行借给了未婚妻和梅梅,他自己只能凄凉地睡在了客厅的地板上。这么坑爹的安排,让睡惯了高床暖枕的王初一感到无从适应,根本难以入眠。

  本来按照母亲大人的意思,是让梅梅跟自己同睡,小两口大被同眠。只可惜这个方案刚一提出,就被两名当事人一口否决了。

  母亲大人只道他们是害羞,还笑话了好一会儿。殊不知他们一个是担心丢了名声,而另一个是害怕丢了性命。

  “开什么国际玩笑,让我跟那个野丫头一起睡?我的亲妈,你也不怕晚年丧子?”

  话虽如此,可是地面上坑坑洼洼,王初一不断地辗转反侧,毫无半点睡意。

  一想到第二天大早还得赶路,他心中焦急得很。可越是急躁,便越是无法安睡。

  “妈蛋,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!往后的日子可苦得很,搞不好还要风餐露宿……”他又翻了个身,“当年杨过连寒玉床都能睡,我怎么连这点苦都吃不了?”

  想到这里,他忽然灵机一动,默念起了未婚妻教过的内功口诀。

  不消多时,他便感到体内生出一股暖烘烘的气流,身上的疲乏感渐渐消失,心中杂念半点不剩。

  起初还觉得舒服,可到后来他便发现,这股气息越来越燥热,身上流出了许多汗,于是忍不住一脚踢开了被子,才稍稍平静下来,终于安然入梦。

  至于做了什么梦,旁人就不得而知了。

  反正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他的枕头已经被口水打湿了一半。至于被他一脚踢开的被子,此刻也盖得严严实实的。

  “谁特么这么多事?呵——”王初一打了个超有深度的哈欠,一把掀开被子,依依不舍地爬了起来。

  厨房里传来阵阵响声,不用想,一定是母亲大人在准备早饭。

  王初一推开门来到院子里,只见莫大小姐早早地便已起身,此刻正立在树下。而小丫头梅梅则在院中的飞仙石阵上跳来跳去,灵动的身形让王初一想到了后世的体操选手。

  飞快地从石块上一一跳过,梅梅娇笑一声,走到莫大小姐跟前问道:“大小姐,我有没有练错?”

  只听莫大小姐说道:“不错,只是脚踝还不够灵活,步子也不用太大。”

  王初一有些发懵:“这是干嘛?她在教梅梅练习轻功?”

  “姑爷你也醒了?”梅梅冲他笑道。

  “呃,你们早啊!”王初一愣愣地笑道,“你们大清早就爬起来练功?”

  莫大小姐话中有话地说道:“难不成跟某人一样赖在床上流口水,虚度大好光阴么?”

  王初一老脸一红,急忙转移话题:“梅梅,你什么时候也学会轻功了?”

  梅梅昂首挺胸地说道:“早在下山之前大小姐就教过我了,不只是轻功,还有这个!”说完,她小手一挥,一颗飞石从掌中弹出,结结实实地打在了院子外围的矮墙上。

  “卧槽,这么犀利?”王初一大惊,忙向莫大小姐问道,“你教她这些功夫干嘛?小姑娘家家的,不能绣绣花、做做饭什么的吗?整天打打杀杀多不好!”

  “怎么?”莫大小姐瞥了他一眼,“你能教你的兄弟练功,就不许我教自己的丫鬟了?”

  “就是就是!”梅梅理直气壮地附和道,“现在我学会了武功,看那个小流氓还敢不敢毛手毛脚!”

  王初一竟无言以对,心下默念道:“李镭,别怪我军不给力,只怪敌军太强大了,你以后还是自求多福吧!”

  “阿嚏!真特么见鬼了,这风寒怎么老不好?”说曹操曹操到,李镭一边打着喷嚏,一边走进了王家大院。

  王初一眉头一挑:“你小子怎么又来了?”

  “大惊小怪……”李镭理所当然地说道,“我每天大早都要来这儿练功的!”

  然而王初一一眼就看出了这货的来意:“其实是来我家蹭早餐的对吧?”

  李镭尴尬地回避道:“不要在意这些细节!对了,正好你们都在,看看我的轻功有没有进步?”

  说时迟那时快,李镭话音刚落,便迫不及待地跳上了石阵,寻仙步法施展开来,一一踏过脚下的石块,足尖轻轻一点,趁势窜上了歪脖子树。

  “嗯,的确是进步了不少。”王初一看在眼里,禁不住啧啧称赞。

  莫大小姐嘴上不置可否,心里暗暗思量:“看来这寻仙步法,跟飞仙步法的确是相生相克,王初一没有骗我……只是,姜小榭又是从何处学来的呢?”

  “怎么样,我没有吹牛吧?哈哈哈哈!”李镭高高地站在树上,无耻地比了个剪刀手。

  “讨厌鬼!”梅梅娇喝一声,冷不防发出一颗飞石,正中李镭的脚踝,将他打下树来,摔了个狗吃屎。

  “哎哟喂啊……”李镭从地上爬起,急忙躲到王初一背后,“初一,她怎么会武功的?是不是你小子故意教她武功,让她来整我?”

  “闭上你的狗嘴!”王初一训道,“连一个小萝莉都打不过,老子没你这么脓包的徒弟!”

  这时莫大小姐开口了:“正好李镭也在,王初一,这件事我要向你问个清楚。没有我的允许,你怎敢私自传授旁人武功呢?”

  听到她这副兴师问罪的口气,王初一心头一颤,急忙问道:“为……为什么不行?”

  “为什么?你的一身武功由我传授,就是落霞庄弟子。未经师门同意擅自收徒,按门规是要自废武功的。”莫大小姐轻描淡写地说道,一双眸子紧紧地盯着王初一,看得他好不自在。

  “纳尼?”王初一叫苦道,“居然还有这么没人性的门规,你怎么不早说?”

  “不过……”莫大小姐话锋一转,“鉴于你传授给他的并非本门武功,我也就不深究了。”

  “你坏死了,吓得人家小心肝扑通扑通地跳……”

  “别急,我还有话要说。”

  王初一刚松了一口气,听到她还有下文,一颗心又提上了嗓子眼儿。

  “李镭,虽然你所学并非本门武功,不过你的武艺是由王初一传授的,跟落霞庄也脱不了干系。如今,我给你两个选择。”

  “啊?大……大小姐请说!”李镭丝毫不敢怠慢。

  莫大小姐说道:“第一,我亲自出手废了你的武功。”

  李镭大囧:“不是吧!那第二呢?”

  “第二……”莫大小姐瞄了王初一一眼,忽然轻轻一笑道,“正式改投落霞庄门下,拜我为师!”

  王初一急得当场跳了起来:“我总算明白了,你这是要跟我抢徒弟!”

  “是又如何?”莫大小姐也不否认,“李镭,你作何取舍?”

  王初一大喝一声:“臭小子!咱们可是出生入死的战友,怎么能被人随随便便地挑拨离间呢?你可想清楚了!”

  如果你是李镭,你会怎么选?

  “这还想个屁啊!”李镭拍拍屁股,乖乖地走到莫大小姐跟前,爽快地跪倒在地,“咚咚咚”连磕三个响头,“徒儿拜见师傅!”

  王初一差点忘了:这货要是真的那么讲义气,也不会跟自己臭味相投了。

  古代人拜师学艺,说穿了跟现代人找工作没什么本质的区别,能抱上一条粗壮有力的大腿才是王道。

  跟对一个好领导有多么重要?举个栗子:郭靖若是一辈子跟着江南七怪混经验,混到死都是被尹志平吊打的水平;杨过若是一辈子待在赵志敬身边挂机,到头来老婆都要被尹志平拐跑了。(为什么好处都是尹志平的?)

  跟王初一相比,莫大小姐绝对是一个更安稳的靠山。李镭是一个懂得把握机会的人,因此他注定会成为像尹志平一样的人生赢家。

  “好。”莫大小姐点点头,“从今日起,你就是梅梅的师弟,以后大小事情都要由师姐拿主意。”

  “这个当然!”李镭大喜,急忙朝梅梅鞠了一躬,“小弟拜见师姐!”

  梅梅得意地笑道:“小李子,以后你敢不听话,我就用师傅教的武功打你!若是你听我吩咐,让师姐开心了,我就教你功夫!”

  王初一这才恍然大悟,原来莫大小姐抢了自己的宝贝徒弟,居然是为了替梅梅收一个跟班!

  只可惜被美色冲昏了头的李镭,根本想不到这一层含义。

  “美人计实在是太可怕了……李镭你这个欺师灭祖的混蛋,老子也懒得管你了,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你飞蛾扑火吧!”

  就在王初一感慨交友不慎的时候,屋里传来母亲大人的呼唤:“都来吃早饭吧!”

  众人吃过早点,又闲聊了一会儿,莫大小姐便宣布起行。

  令王初一感到意外的是,未婚妻并没有继续带上梅梅,而是把小丫头留在了自己家里,照顾他的母亲。

  “大小姐放心,梅梅一定会把老夫人伺候得好好的!”听梅梅的口气,似乎这事莫大小姐早已有了安排,只是王初一并不知情罢了。

  可他仔细想想,又觉得十分合理:若是把小丫头单独留在落霞庄上,只怕二奶心生歹意,会对她施以毒手;如果将她带在身边随行,无异于多了个累赘,危险之际未必顾得到她。

  将梅梅留在永宁村,一来不用担心她的安危,二来也可以为母亲大人添个伴,似乎这才是最为妥当的处置。

  “看来她教梅梅武功,又强行收李镭为徒,也是担心梅梅被这小子欺负……没想到莫莫还挺会为别人考虑。”想到这里,王初一不禁对未婚妻如此周详的安排大为赞赏。

  两人走到村口,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,回过头望向身后送行的人们。母亲大人、梅梅、李镭父子、茶肆陈老板,以及许多王初一叫得上叫不上名字的村民,在村口围成了一道道人墙,默默地注视着他们二人。

  看着这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面孔,和他们身后的永宁小村,王初一忽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。

  这是他穿越之旅开始的地方,是他第二段人生的新手村。虽然脑子里有关于这片土地的记忆并不多,此刻却显得那样的厚重。

  “喂——”王初一忽然朝他们招手,“等我找到大小姐的母亲,一定会再回来看你们的!”

  为了不让其他人担心,王初一便用这个理由向大家隐瞒了这一趟旅程的真实目的。

  王大妈看着儿子挥手的样子,也大声喊道:“你小子给我听好了,可不许欺负人家姑娘!否则就算你跑到天边,老娘的锅铲也饶不了你!”

  王初一瞧了莫大小姐一眼,向母亲大人喊道:“老娘你放心好了,你儿子落在她手里,只有被欺负的份!”

  梅梅也忍不住喊道:“大小姐,你一定要平安回来啊!”

  莫大小姐微微点头,胜过千言万语。

  李镭也不甘寂寞:“嫂子师傅,你就放心吧,我会照顾好梅梅的!”

  莫大小姐也不在乎李镭略带调侃的称呼,浅浅地一笑,便揪住王初一的衣领,拖着他骑上了在路边等候的小黄瓜。(怎么听着有点邪恶的赶脚……)

  王初一笑骂道:“李镭你这个大傻x,难道就没有话跟老子说么!”

  “滚!”李镭也哈哈笑道,“等你回来的时候,再带我装x带我飞吧!”

  “一路顺风!”村民们齐声喊道。

  “驾!”也不管王初一是否坐稳,莫大小姐扬鞭策马,小黄瓜便欢快地朝着远方一路狂奔,成为一个小黑点,很快便消失在众人眼前。

  “唉,他们走得也太急了……”村长叹道,“想必大小姐出身富贵,在这里怕是住不习惯吧。”

  梅梅摇了摇头:“不是的!大小姐说过,其实她很喜欢这里,呜呜呜……”说着说着,梅梅忽然放声大哭起来。

  “大小姐,姑爷,梅梅不能陪着你们……你们要万事小心啊!”

  ……

  看着道路两边的绿水青山在轻快的马蹄声中不断地向后飞逝,王初一忽然有种高歌一曲的冲动:

  “我一路向北,离开有你的季节;你说你好累,已无法再爱上谁……”

  “嗯?”身前的莫大小姐微微侧过头来,“你在唱歌?”

  “是啊,唱得好不好?有没有为我转身的冲动?”王初一不要脸地问道。

  莫大小姐轻哼了一声,说道:“好古怪的调子……还有,你怎么口齿不清?”

  王初一却不以为然:“你不懂艺术,这叫‘饶舌唱法’,一般人想模仿还模仿不来的!”

  “换一首别的。”

  “切,不懂欣赏……”王初一一撇嘴,清了清嗓子,又来了一段中国风,“剑出鞘,恩怨了,谁笑?我只求今朝拥你入怀抱……”

  “你想拥谁入怀抱?”莫大小姐略有不满地问道。

  王初一呵呵一笑:“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?怎么,吃醋了?”

  “我不是吃醋……”莫大小姐说道,“我只是想问,你的手放在哪里?”

  “手?哎哟卧槽!”王初一这才发现,自己方才唱得兴起,居然下意识地抱住了未婚妻的纤腰。从手掌传来一阵奇妙的触感,王初一大惊之余,竟有些不舍得缩手。

  “还不松开?你打算抱到什么时候?”莫大小姐嗔怪地说道。

  王初一岂是易与之辈?眼珠一转,痞气十足地说道:“路上颠簸得厉害,我怕摔,只好抱着你了。”

  “你……无耻!”莫大小姐有些恼火,索性再不理他。

  王初一奸计得逞,便有些得寸进尺。他把脑袋稍稍凑上前,鼻尖有意无意地在未婚妻的秀发之间来回摩擦。一阵似有还无的清香沿着发丝飘入他的鼻腔之中,把他刺激得血脉喷张,身体某处开始不由自主地发生了形变。

  “嗯?”莫大小姐忽然身子一颤,“你拿什么东西顶我?”

  “哈?”王初一如梦方醒,尴尬得要死。

  莫大小姐急忙回过头,只见王初一胯下某处高高翘起,顿时满面通红。

  “你这淫贼!”既羞又怒的莫大小姐用手肘一推,王初一的身子便如断线风筝一般,在空中转了几圈,悲催地来了个脸部着地——幸亏地面土质松软,他猥琐的相貌才得以保存。

  经过这一番折腾,王初一被强行剥夺了坐在后排看风景的资格,只得乖乖地从未婚妻手里接过了司机的苦力活。

  为了避免发生肢体接触,再出现什么不和谐的场景,当他们到达下一个镇子的时候,莫大小姐掏钱添置了一匹小红马,专供自己驱策。

  托王初一这个主人的福,就连无辜的小黄瓜也被莫大小姐一并嫌弃了——也许她是对的:一匹三观正常的马,也不会取这么一个下流的名字。

  这一双人马毫不恋栈地奔波了三天,总算逼近了荆州治所——江陵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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