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快递小哥王初一_逃婚奇侠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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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快递小哥王初一

  “曾几何时,我叫王超,是一名电台导播(临时工),我喜欢的人是电台台花jessica……自从那天为了救女神,被人莫名其妙用刀捅了之后,我就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年代。”

  “现在的我叫王初一,是一名子承父业的快递小哥,我喜欢的人是跟jessica长得一毛一样的姜家大小姐。可是我们之间隔着一个貌若天仙、但是心狠手辣的未婚妻,逼我在二十岁之前一定要娶她过门(其实是我倒插门)。为了逃脱她的魔掌,我甚至不惜自杀,可结果还是不尽人意……眼看婚期只剩下最后一年时间,可是我相信,我一定能够摆脱这样的命运,跟女神过上不要脸的幸福生活!哈哈哈哈哈……哎哟卧槽!哪个孙子打我?”

  “是你老娘我!说了一晚上梦话,你不嫌累啊?”王初一慈祥的母亲手里拿着锅铲,像一尊图腾立在儿子的床边,“慢着,你小子刚才骂谁孙子呢?”

  “砰!”“哎哟卧槽!”母亲大人随手又是一锅铲,让王初一深刻地体会到在长辈面前不能太放肆的道理。

  “大清早把我叫醒干嘛?呵――”王初一揉着脑袋,打了个非常有深度的哈欠。

  “早?都日上三竿啦!你小子昨天跑出去一整天,回来倒头就睡,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去了……还不赶紧给我起来干活!”

  “干活?干什么活?”王初一纳闷了,“今天不是初二吗?大过年的上什么班?”

  “哼哼!”母亲大人冷笑两声,“不干活咱们家吃什么?你以为你是县衙里的官老爷,只管等人上门给你白送银子不成?”

  “母亲大人,话不能这么说,你这是典型的仇官仇富!”王初一在母亲面前开启了装x模式,“再说了,昨天我不是碰瓷赚了二十两银子吗?先拿来顶一阵,让我放几天假呗!”

  话虽然有几分歪理,可是论装x的功力,母亲大人也不在王初一之下:“这二十两银子你就不用惦记了,我得留着等你将来娶媳妇用!”

  王初一心里暗暗吐槽:“卧槽!怎么古代的家长也喜欢用这套说辞克扣小孩子的零用钱?还有,我特么不是倒插门吗?娶媳妇还需要担心没钱用?”

  要不是忌惮母亲大人的锅铲,王初一早就忍不住开喷了,迫于形势,只好被她强行拖到院子里晒太阳。

  “说吧,你要我干嘛?”王初一靠着院里的歪脖子树,伸了个懒腰。

  “哈哈,不关你娘的事,是我有事相托!”

  王初一回过头,只见一个身穿大红袍的中年男人走进院门,看上去五十上下,脸上笑意盈盈,一团和气,活像年画里的财神爷。

  “这位大叔是?”

  王大妈白了他一眼:“什么大叔!还不快跟村长请安!”

  “村长?李镭那小子的爸比?他是村长,我是保长(快递员),那他不就是我的顶头上司?”

  想到这里,王初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,学着古装剧里的儒生,胡乱整了整衣袖,来了个120度鞠躬,诚恳十足地说道:“初一向村长大人问安,祝您财源广进,身体康泰,阖家欢乐,万事大吉!”

  村长脸上笑意大盛:“哈哈,傻小子几时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?我们两家几十年交情,没必要太过客套!你还是跟平时一样,叫我李伯父就行了,哈哈!”

  “嗯嗯,村长……李伯父教训的是!不知您这次来,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吗?”王初一特意把“要紧”两个字说得重了些,言外之意就是:要不是什么拯救苍生、保卫地球的大事,就别来打搅老子休息了。

  然而村长大人似乎并非王初一想的那么有觉悟,不依不饶地说道:“是这样,有一批鸽子需要你运到县城里去。”

  “纳尼?这货火急火燎地把老子从床上叫起来,居然是叫我去放鸽子?”

  王初一有些懵:“运鸽子去县城干嘛?拿去卖?”

  村长解释道:“你有所不知,这一批鸽子是村里用来跟县衙收发紧急文书的。”

  “哦,我懂了!飞鸽传书是吧?”

  村长点点头:“正是如此,县丞大人去年就要求我们村里训练信鸽,以便及时互通信息。有了这批鸽子,你以后也不用那么辛苦了。”

  如果说这话的是以前的上司,王初一会觉得他是在要挟自己:爱干干,不干滚!可如今村长说得十分真切、毫不做作,倒让王初一感到汗颜了。

  “多谢伯父关照,这次我一定不辱使命!我的肉体和灵魂,永远为您效忠!”也许是太激动,王初一连以前忽悠台长的肉麻对白都用上了,让村长听得懵逼了好一阵。

  幸亏有母亲大人及时解围:“这小子昨天被车撞了,说话颠三倒四,村长可别见怪。”

  村长一副“原来如此”的表情:“这事我也有所耳闻,所以这一趟,我叫李镭那小子跟你一起去,路上也好有个照应!”

  王初一心中大笑:“又是这货?哈哈,果然是专职老司机!”

  说曹操曹操到,李镭用扁担挑着两排鸟笼走进了王家大院,隔老远就闻到一股鸟屎味儿。

  李镭放下扁担,首先向王大妈施了一礼:“王大妈新年好!”

  王大妈笑得合不拢嘴:“好好好!这回辛苦你了,回头来我这儿,我给你做好吃的!”

  王初一看在眼里,心中感慨万千:“唉,别人家的孩子,怎么都好……”

  “李镭啊,初一身体还没恢复,这回你多担待点儿。”村长嘱咐完儿子,又跟王家母子寒暄了几句,走出了院子。

  王大妈也开始忙活了起来,在院子里晾起了衣服。

  李镭赶紧凑上来,跟王初一低声耳语道:“昨天的事情,没跟你娘说吧?”

  “卧槽,你特么当我是你?老子可没那么傻!”想起前一天被一伙家丁追了十几里路,差点跑折了腿,王初一仍然心有余悸。

  “去你大爷的!今天去县里,你可别再给我捅娄子!行了,赶紧把你们家的马儿给小爷牵出来,好久没骑了,让我过过瘾!”说话间,李镭的鞋拔子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想骑的不是马,而是别的什么东西……

  “骑马?你是认真的?”

  “废话,县城离这儿可有五十里路,再加上还要运这些鸽子,不骑马你背我?”李镭没好气地说,“你可别告诉我,你连怎么骑马都忘了?”

  作为一名光荣的快递小哥,风里来雨里去,连自己的坐骑都驾驭不住,岂不是白白让人看笑话?王初一昂首挺胸,他知道:这个x,他必须要装!

  于是他大步流星走进院里的草棚,将自家的小白马牵了出来。

  “咴儿――”在冬日宜人的阳光下,小白马优雅地一甩头,头上的亮黄色鬃毛迎风飘逸,看上去威风凛凛。

  王初一对马的了解,大部分来自国民小说《三国演义》,当中他记得住名字的好马,无非就是赤兔、的卢、绝影和爪黄飞电。

  赤兔,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出名的宝马也不为过。赤兔马的两位主人,都是威名赫赫的不世名将:吕奉先凭此马扬威虎牢、名震天下,关云长乘此驹过关斩将、所向披靡,被后世之人传为佳话。然而,人中吕布有勇无谋,殒命下邳;武圣关羽骄傲自大,败走麦城,均是不得善终。

  的卢,在小说中的地位仅次于赤兔,乃蜀主刘备的爱驹,曾跃马檀溪,救刘皇叔于水火,更是载着他找到水镜先生隐居之地,这才有了之后“徐庶走马荐诸葛,孔明隆中定三分”的故事。只可惜,刘备将此马转赠军师庞统之后,一代奇才竟落得个身死落凤坡的下场,的卢马也被乱箭射死,令人唏嘘。

  绝影,乃魏武帝曹操的坐骑之一,马如其名,快绝无影。跟赤兔、的卢一样,这匹马也是一匹有故事的野马,在曹操宛城大败之际,带着他突出重围,最终被流矢射中,力竭而亡。

  至于爪黄飞电,与绝影同为奸雄曹操的坐骑。稍有不同的是,这匹马的观赏性似乎大于实用性,在书中着墨不多,基本上都是曹老板走秀专用的座驾,没怎么上过战场,命运算是这几匹马中最好的了。因为通体雪白,四只蹄子均为黄色,跑起来就像一道闪电,故而有了这个特别适合装x的名字。

  装x,一直是王初一引以为荣的好习惯。

  想了这么多,他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:“母亲大人,咱们家这匹马有名字吗?”

  母亲大人回答得非常干脆:“没有,一匹马还用得着取名字?你又不是不知道,取名字这活儿一直是咱们家的弱项。”

  王初一绝对感同身受:“有道理……既然如此,我就来给它取个名字!嗯,爪黄飞电,爪黄飞电……”

  “虽然不知道这个名字有什么含义,不过听上去好厉害的样子。”李镭挠了挠后脑勺。

  “咴儿!咴儿!”小白马似乎对这个逼格十足的名字颇有好感,一个劲地昂首喘气。

  “咦?”王初一猥琐地一笑,似乎有了什么有趣的发现,“爪黄飞电,把这四个字倒过来,再加一笔,不就是‘电飞黄瓜’了么?”

  “呃……为什么要加这一笔?”李镭提出了不同的看法,“这样一来气势全没了!”

  “名字嘛,不一定非要多么高贵,让人印象深刻、叫起来顺口才是王道!”对于李镭的抗议,王初一不予理睬,“‘爪黄飞电’叫起来多拗口,如果叫‘电飞黄瓜’,是不是让人一下子就记住了?”

  “呃,好像是这么回事……”虽然明知王初一满嘴歪理,可李镭还是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,自己竟无言以对。

  “以后你就叫‘黄瓜’了,哈哈哈哈哈……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!开路,一库走!”

  “可我还是觉得,好像哪里不对劲……为什么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儿下流呢?”

  “咴儿!咴儿!(你才是黄瓜,你全家都是黄瓜!)”

  在黄瓜同志激烈的反抗声中,王初一和李镭这对好基友带着鸟儿们一路向东,朝着五十里外的安定县城绝尘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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