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:面对_我是妖魔收藏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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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:面对

  章节错漏。

  烦请刷新阅读。

  林城和魏晓没有返回城东。

  就在城南的一个小旅馆里开了间房。

  房间不大,装修也很简约,但胜在干净,没有异味。魏晓从楼下买了买,放在桌上:“吃点吧,小城。”

  林城摇了摇头:“我不饿。”

  他处于一个活死人状态,消化系统已经停止工作了,吃了饭,只会馊在肚子里。

  林城躺在床上,神情有些恍惚,之前的经历如同电影一般,一遍又一遍的在他脑海里回放。

  他很烦。

  他很气。

  他很想质问老天,凭什么倒霉的是自己?

  但想到那些一脸惊恐,倒在血泊中的死尸,林城的心气劲又泄了许多。至少从某方面来想,他是最幸运的。

  毕竟,五栋楼的住户全都死了。

  人其实是很顽强的生物,也许,他们会崩溃,会被各种各样的挑战压得喘不过气来,但,大多数人依旧会或主动,或被动的选择面对。

  房间内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。

  魏晓在吭哧吭哧的吞咽着饭菜,林城在一口又一口的抽着香烟。很快,小纸盒里便塞满了烟蒂。

  忽地。

  林城坐了起来。

  魏晓头也没抬,边吃饭边说道:“决定了?”

  林城点了点头:“决定了。不管怎么样,我总得去拼一把才行。其实,如果没有今天的事儿,我说不定会在某一天死的很惨。那人皮书,可能蓄谋已久了。”

 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没错。

  但从他嘴里说出来,总有那么几分苦中作乐的苦涩感。

  魏晓也轻轻点头,道:“行,不管你做什么决定,我都支持你。对了,我明天要去区外一趟,有点事儿。”

  他信不过别人嘴里说的话。

  林城笑了笑:“行。”

  他知道魏晓要去做什么,他也知道,自己的问题,不是什么厉害医生就能解决的,但他没有阻止魏晓。

  “累了。睡觉。”

  魏晓丢下碗筷,独自跑到旁边的单人床上,蒙头大睡。

  洁白的棉被下。

  有一双通红的眼。

  伴随着几声清脆的鸟啼,晨曦的曙光透过窗帘缝隙,照在了林城脸上。

  林城坐在床上。

  睁开了惺忪睡眼。

  仿佛......一切都没有变化,仿佛......一切都变了模样。

  林城自嘲的笑了笑。

  快速翻身下床。

  在他旁边的床铺上,一叠崭新的纸币盖在被子下,露出了一个角,他现在这个角度,正好可以看见。

  林城没有矫情。

  直接将钱踹进了西服里。

  突然,他的手碰到了一个硬物,他摸了摸,是个新手机。

  怔了好一会儿,林城咧嘴一笑,自言自语:“可惜你不是女的,不然你未来的男子就享福了。”

  夏季的天亮的很快,林城稍做修整,走出旅店,天色便已大亮,路边摆上了许多的小摊,卖着热气腾腾的早餐。

  林城没法吃,也没有吃的欲望。

  他低头看了一眼新手机的屏幕,时间显示是六点过几分。

  在街头站了足足半个钟头。

  林城终于等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。

  城南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出租车,电动三轮替代了出租车的位置。但至少比城东要好些。

  “师傅,去CB区,滨江路。”

  “这......”电动车师傅是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,他面露难色,“老弟啊,这CB区,不好进啊。”

  “你开车就是,不用管。”

  “可是......”

  电动车师傅还想说些什么,一张崭新的五十元钞票就塞了过来,他顿时闭上了嘴,直接发动了车子。

  “您坐稳了!”

  城南的马路是灾变前修好的,已经许久没有人管理、修缮,路面开裂的地方很多。

  好在这年代大型机械也很少,并没有进一步加深对马路的伤害,三轮车开在上面虽然有些颠簸,但还可以接受。

  三轮车的速度不算快,只有三四十码的样子,比魏晓那辆破旧的面包车都要慢些,活像个七老八十的大爷。

  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摇晃。

  它终于来到了CB区的入口处。

  这是一条钢铁大桥,桥的两头都设有保安亭,桥下的滔滔江水,将涟水市划分成两个世界:CB区和其他区。

  见到三轮车开了过来。

  亭子内走出了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。

  三轮车师傅被这阵仗吓到了,停下了车。林城却不以为意,他掰开后车窗,露出半截身子:“我有要事面见阎君,你们耽搁不起,让开!”

  林城张开了嘴。

  却一句话也没说。

  他不是不想说,只是陆平的话语无可辩驳。

  青皮小鬼的危害性已经得到了验证,不过是短短半天时间,它就已经杀死了上百位民众,如果放任不管,受害者的数量,将会是一个让人看一眼就觉得恐怖的天文数字。

  如果青皮小鬼还能进化......

  光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。

  更别提那本比青皮小鬼更诡异的人皮书,林城的生机就是被它抽走的。尽管目前看上去,它的危害并没有青皮小鬼那般大。

  可光是它能压制青皮小鬼这一点,就足以看出它的诡异。

  一旦失控。

  后果不堪设想。

  这两样鬼东西如果真从林城的身体里跑出去,那说不定就不是危害一个小区那么简单了,它们很可能害死成千上万的人,甚至波及一个城市!

  牺牲一个人,消灭一个存在巨大安全隐患,足以威胁到成千上万人性命的厉鬼,这是大义。

  是没人可以置喙的大义。

  在这种大义面前,个人的牺牲已经是微不足道了。

  如果按照传奇故事的发展曲线。

  林城现在应该自我光荣。

  这样的话,他的事迹说不定会被记录下来,刻录在石碑上,被人当成英雄来敬仰。

  毕竟......

  一边是危害极大的厉鬼。

  一边是无足轻重的普通人。

  这件事说过一百个人听,一百个人都会选择牺牲掉那个普通人,以达到彻底消灭厉鬼的目的。

  甚至。

  如果让林城自己来选。

  他都会选择牺牲那个普通人。

  没有谁愿意活在厉鬼的威胁下,用一个普通人的命,去换一个足以威胁到成千上万人生命的厉鬼,这是很划算的买卖。

  任何人都会毫不犹豫做出选择,因为这是一个‘普通人’,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‘普通人’。

  可如果......

  那个要被牺牲的人。

  是你自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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