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2章 赢家_征服校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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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2章 赢家

  唐密对那些女人说道:“好,今晚就在这里休息,你们去拾柴做饭,我跟陈家兴去打猎,争取弄一个野兽回来吃吃。”

  莎莎抗议道:“你们男人都走了,只留下我们女人,万一有了狼怎么办?”

  唐密想了想,把手里的手枪扔给她说道:“你拿着枪,会打枪吧?”

  莎莎接过手枪,喜滋滋地说道:“会,好了,你们放心走吧?”

  唐密的眼睛眯成一道缝隙,让陈家兴觉得他就是一个阴谋家的样子。很是怀疑地看了看他,没吭声。

  两个人离开那些女人的视线,唐密这才说道:“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啊,那个莎莎,为什么不把你偷偷放了?刚才看她的样子,不是怕死的人啊。”

  陈家兴这才说道:“那三个女人里面有一个是狗熊的妹子,她是野猪的老婆之一,对野猪很是忠心,莎莎打不过她,只要野猪不在家,都是这个女人当家作主,莎莎不敢忤逆了那几个人,其实,以前,我跟莎莎的关系并未公开,她们都不知道我们两个人的关系。”

  唐密说道:“到底是怎么回事?你说说吧。”

  陈家兴坐在一截被雷电劈成两半的松树上说道:“你也坐下来吧,咱们共同血战狼群,也算是共患难过的人了,没必要那么剑拔弩张的样子,莎莎是我前些年救下的一个女子,那一次,我在距离这个地方西北方的草原边缘游荡,寻找能够让我过冬的粮食,每当冬季来临之前,必须储藏足够半年用的粮食和淡水,在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,忽然,快速奔跑的马不跑了,围着一个地方打转转,我低头一看,原来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倒在草丛里面,我以为是一个死人,本来不想管的,没想到那个女子竟然哼了一声,于是,我下马看了看,原来,她只是因为饿得昏迷了,我喂她吃了点干粮和饮水之后,她醒了过来,原来,他跟家里的人来天山游玩,没想到遇上了强盗,被打劫了,她恰好去树林子里小便,躲过这场灾难,她的家里人却没这种幸运,都被强盗杀死了,我听了她的叙述,知道一定是野猪的那帮人干的,我没有跟野猪做对的实力,只好安慰她,看她哭得伤心,答应她送她出山。不料,这个女人的报复心很重,一定要替家里人报仇雪恨,我想了一下,说道,你想报仇我不会帮你的,只能给你提供一个机会,就看你怎么做了,可能会做出一些你不愿意做的事情。她的心很坚定,表示那怕死了,也要死在仇家的后面。于是我说,杀你家人的是一个叫野猪的强盗,这个人很好色,只要把你放在野猪一伙人经常出入的地方,你一定会被他们发现,然后,你就有了贴近野猪的机会,至于,怎么报仇,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了。就这样,莎莎真的牺牲自己的身体,去侍奉野猪,等待时机。没想到,野猪的报应来的这么快,莎莎也没有亲手报仇的机会了。”

  唐密一边拍打着树干一边说道:“原来是这样,莎莎这个人真是到了疯狂的地步,牺牲了自己,被野猪白白睡了,连报仇的机会也没有,傻女人啊。”

  陈家兴点点头说道:“我猜她不是没有机会杀死野猪,而是没有把野猪的人马一网打尽的机会,一个弱女子,怎么会是如狼似虎的强盗的对手呢?她能有这份心就是一种姿态,一种勇气。”

  唐密冷冷地说道:“你我都做不到想她这样侮辱自己这一点,我们宁可血战肉搏而死,也不愿意给仇人玩弄。”

  陈家兴楞了一下,说道:“我们是男人,跟女人的想法不一样,也许,女人喜欢被比自己更强大的男人玩呢。”

  “谬论。”唐密下了一个定义,说道:“走吧,打两只野兔子回去,要不然,那些个女人会认为我们是无能的男人,那样可就丢脸了。”

  两个人在半山腰转了一个小时,总算打了三只野兔,没看见大的野兽,只好回到营地,老远就看到四个女人坐在山洞外面,当他们距离山洞还有十几米的时候,莎莎喊了一声:“快点跑。”

  陈家兴和唐密不由得愣住了,这才看到,那个身上穿着紫色汗衫的女人手里拿着唐密留给莎莎的手枪,抵在莎莎的头上,恶狠狠地说道:“把你们身上的武器和马匹留下来,我不杀人,让我离开就行。”她知道陈家兴跟莎莎的关系很好,只有利用莎莎做手中的人质,才能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。

  陈家兴关心则乱,连忙叫道:“不要开枪,你要什么我们给你什么好了,只是,你要提前答应,不要再杀人了。”

  紫衣女人说道:“好,你们快一点把武器交出来,把那匹马牵过来。”

  唐密冷冷地说道:“要交出武器?好像,我还没同意吧?”

  紫衣女人呆了呆这才想到,被她控制的人质里面没有值得唐密关心的人,她只好说道:“那个,陈家兴不是你的朋友吗?你难道能忍心看着朋友的女人被杀死?”

  唐密说道:“我怎么就不明白,我本来想放过你们,有的人偏偏要自讨苦吃,唉!难道,不搞出一点事情来,这个世界就会灭亡了吗?”他一边说一边向众女人那边走去,大摇大摆的,丝毫不认为前面有危险,看着唐密的背影,陈家兴在心里替他捏了一把冷汗,唐密真是胆子比天大,他真的是疯了,不想一想,那个紫衣女人只要抬手一枪,他就会没命的。

  紫衣女人果然精神很紧张地喝道:“你别过来啊,我绝对不是心慈手软的人,你别怀着侥幸的心理,以为我是一个女人就会放过你。”

  唐密的脸上忽然变得桃花一般灿烂,说道:“你真的敢开枪?我一点也不相信说什么也不相信,这样,咱们可以打一个赌,如果,你敢开枪,我就饶了你,放你一马,如果,你不敢开枪,那么趁早在我最生气之前把枪放下来,要不,你会死得很惨,知道吗?山里的蚊子和毒蛇可是很久没有品尝到新鲜的人血了,听说,那些虫豸不把人全身的血吸干,绝对不会罢休的,古时候,有一种刑罚,叫做穿衣服,你知道是什么吗?就是把一个人的衣服脱得光光的,然后,绑在大树上,半天之后,全身上下每一寸皮肤都挤满了蚊子,跟穿了一层衣服一样,看不到皮肤了,如果人不动弹,蚊子也不动弹,人稍稍一动弹,蚊子飞走,再换一批蚊子,人就死了,因为失血而死,你想尝尝这样的滋味吗?”

  紫衣女人看到唐密脸上灿烂的笑容,他的嘴里说得却是最惨绝人寰的酷刑,再也忍不住了,双手青筋暴露,用力对着他搂动了扳机,莎莎和陈家兴一起大叫起来,怕唐密的身体这一次被子弹射成前后透明的窟窿。

  没想到,紫衣女人连连搂动扳机,手枪连续响起几次顶针撞击枪膛的声音而不是射击子弹的声音,唐密的脸立刻换成恶狠狠的表情,上前劈手夺过手枪,声音跟地狱里面的使者差不多说道:“枪里没有子弹,你不会连这点常识也不知道吧?”

  紫衣女人先是惊呆了,马上变得绝望,嘶声力竭地说道:“你杀了我吧,我不想活了,呜呜呜呜……”说完,如同舍生取义的英雄一般,大哭着向唐密扑上来。

  唐密轻轻闪开身体,不料,紫衣女人的功夫不弱,他没闪开身体,却被她紧紧抱住了双臂,论身手,他远远不是紫衣女人的对手,近距离的肉搏,身手高强的占便宜,大都讲究的是一招毙敌,紫衣女人一改刚才的柔弱娇气形象,扬起拳头,轻轻一挥,唐密的身体就飞出去三米之外,口中喷出一股鲜血,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。

  唐密不由得心里很后悔,刚才一时大意,本来对紫衣女人走路的样子有所防备,应该痛下杀手的,没想到,还是走上秃子那条老路上面,看来,那个叫狗熊的秃子跟他的妹妹都是自己的克星,惯于扮猪吃老虎,自己一再上当受骗,也算是巧合至极。

  紫衣女人转身对着唐密,狞笑着说道:“原来,你的身体这么弱,跟小白脸差不多,我倒是小瞧了你的心机,高看了你的身手,哈哈哈……只有到最后的才是最后的赢家,你去死吧。”说完,正要对唐密痛下杀手。

  一声枪响,人们惊讶地看到,从紫衣女人的前胸流出泊泊的鲜血,她的眼睛瞬间变得黯淡,努力回身看去,陈家兴的脸上毫无表情,手中的枪冒出蓝汪汪的硝烟,被风吹散了,像是带着一个人的魂魄,一起消失在无穷无尽的太空之中。

  直到紫衣女人倒下,陈家兴才淡淡地说了一句:“天作孽,犹可活,自作孽,不能放,你安心去吧。”

  唐密争扎着从地上爬起来,狠狠踢了紫衣女人一脚,说道:“没让你喂蚊子,便宜你了。”

  陈家兴抓住紫衣女人的头发,把她的尸体拖走,像是拖一跳死狗一样,找了一个山坳,把尸体扔进去,找来一些石块掩埋了事。

  刚才的主动权在双方之间变来变去,让人眼花缭乱,心惊肉跳的,最后还是唐密一方胜出,胜利者可以活下去,失败者只有死才能平息恩怨。

  唐密把打来的野兔子剥皮之后,架在树枝上点火烧烤,剩下的三个女人,除了莎莎还算镇定,那两个女人看向他的眼神里面带着恐惧和仰慕的味道,争先恐后上前帮忙。

  唐密暗暗叹息,这些人真是现实啊,为了能活下去,不惜曲意承欢讨好他,她们都知道,想走出天山,一定要跟两个男人搞好关系,要不,不用他们杀人,莽莽苍苍的大山就是天然的杀人机器,一个女人在山里很难活下去的,于是,唐密很是看不起这两个女人,她们跟莎莎比起来,心中缺乏坚忍不拔的勇气,充其量也就是给男人玩弄的花瓶而已。

  唐密懒洋洋地坐着,陈家兴已经回来,跟莎莎肩并肩坐在一起,从侧面看上去,他们俩人真的很般配,莎莎眼波流转,顾盼生姿,眼角满是春意。

  唐密看不得她搔首弄姿的样子,会让他想起跟罗漪在一起的情景,伊人已去,他睹人思情,心中更是觉得凄凉。

  第二天,五个人才来到一个山谷里面,陈家兴进山之前已经把在沙漠里被狼群冲散的骏马和骆驼留在此地,再次回来,那些牲口还在。

  分了两匹骆驼和淡水食物给野猪抢来的女人,让她们离开,顺着天山一路向东就会到达凉州,从那里进入内地,她们就是自由之身了,她们的身带着野猪的全部家当,能够开始新的生活。

  唐密遣散了女人,看到莎莎没有离开的意思,对陈家兴说道:“你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

  陈家兴回头望了望天山,说道:“此间的事情已经了结了,没啥牵挂的东西,我跟莎莎商量过了,陪着你走到塔克基斯坦跟中国的交界处吧,然后,我们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住着,放牧牛羊,生一堆小孩子,好好享受生活吧。”

  唐密点点头说道:“那么,我们这就走吧,向西,继续走下去。”

  三个人带着劫后余生剩下的五头骆驼和四匹骏马,顶着黄昏继续走下去,离开沙漠,在草原上马匹更快,骆驼只有在土质松软的沙漠里才显示出长处,到了草原之后速度更慢。

  晚上休息的时候,唐密跟陈家兴的帐篷只有几米远,刚刚闭上眼睛,被一阵呻吟声和急促的喘息声惊醒,顿时睡意全消,手里抚摸着两颗狼牙,心理生理上的郁闷都得不到发泄,唐密悄悄起身,把自己的帐篷挪开,直到听不到声音,这才能睡着。

  以后,凡是晚上休息,他都离开陈家兴和莎莎二人远远的,一是因为自己能冷静下来,二是,不去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。

  陈家兴早晨起来,看到唐密搬了地方,笑了笑说道:“在沙漠里的时候,我的耳朵里也不得清静。”唐密想起跟罗漪在一起的时候,肆无忌惮的叫声,不由得会心一笑,说道:“那么,我们之间算是扯平了。”

  “等遇到了合适的女人,你也找一个带着吧,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,会非常辛苦的。”

  唐密颓丧地摇摇头说道: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。还是算了吧,我的心已经跟着罗漪一起死去了,不会再对女人有兴趣的。”

  陈家兴无奈地摇头,他才不信呢,狗,能改得了****?男人能离开女人?别看唐密的嘴里说着不要,他的身体和精神上还是需要女人的柔情的,一个英雄一样的人,只有女人的一双柔荑才能安慰心头的创伤。

  在一个叫做银泉的小镇补充了淡水和食物,下面的路他们要横越天山,穿到西藏的北部地区,现在已经是九月了,过了横穿天山的最佳时间,九月的天山上面开始降雪了,山陡路滑,?ahref=""target="_blank">皇室说巧健?br/>

  草原上处处能看到枯黄的野草,漠漠草原充满了沙场点兵的萧瑟,风,有了骨骼的质感,一件衣服轻易就能被风吹透,人骑在马上不得不缩着脖子,佝偻着身体。

  开旅店的老板看着他们说道:“现在穿天山简直是找死,在山下还是秋冬交接的阶段,到了山上,就是冬天,一会儿冰雹一会儿是鹅毛大雪,你们不如绕过西西里,从石河子那边穿过去,虽然能多走几千里的路程,生命一点没有危险,要不,还是卖了骆马,坐班车走吧,比你们拖着笨重的行李快得多。”

  唐密摇摇头说道:“你不会明白的,我们就是用这样的方式穿过天山,证明自己,向古时候的人学习。”

  老板很是鄙视地看了他一眼,说道:“你们就是闲的没事干,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,死了,你们家里的人还不是哭着喊着要人?真是不生儿不知道父母心啊。”

  唐密苦笑一声,他的想法跟世人比起来,在这个季节登山等于自杀一样,世人永远不会明白,追求梦想对于一个人意味着什么,对于人类来说,意味着什么。

  只有梦想才能推动文明的进步,只有带着年轻时候的梦想,勇敢地走下去,才能在年老的时候说不后悔,要不,平平淡淡的人生太没有意义了,只有喝烈酒杀豺狼虎豹的人才能站在人生的巅峰,俯视脚下的芸芸众生,笑看风云。

  唐密跟这个穷乡僻壤的小老板没啥好谈的,这样的人,注定了一辈子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,不会有啥热血和冲动,更不会有什么激情澎湃的惊人之举。

  他拨通了曾佛雯家里的电话,没想到是荆红绫接的,她说曾佛雯出去挑水了,跟曾佛安一起去的。唐密知道,在张掖市,挑水需要走很远的路,本来,市区里边已经有了自来水,可是住在老区的人普遍不愿意安装自来水管道,说自来水不好喝,有一股子药味,他们偏偏喜欢喝井里的甜水,住在这里的人,每天担水成为一件大事,不但要给自己的家里担水,还要给自己不能担水的人家送水,比如,曾佛雯兄妹不在家的时候,他们的父亲一个人在家,经常有邻居给他们送水,现在,家里的年轻人回来了,当然要回报邻居们,还上这份人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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